
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兼财政部发言人拉瓦先生近日表示,为减轻台风“帕布”对灾民的造成的负担,内阁已批准专门的金融、税收救助措施,具体如下:
内阁已批准专门的金融、税收救助措施
01 减税措施
内阁已批准专门的金融、税收救助措施
1.可以从捐赠款项里扣除受灾群众的个人所得税,受灾群众便无需再去领取政府的补助;
2.所捐赠的金钱或财物都可以等价以现金来计算,而受助款项不得超过损失的价值;
3.除个人所得税豁免外,维修费和修理房屋的材料费及设备费,其实际需支付的金额必须在2019年1月3到3月31之间付清(不超过10万泰铢);上述期间所产生的修理费、材料费、汽车设备的维修费等不超过3万泰铢的,将免除所得税。
02 财务措施
1.由7个专业的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偿还政府储蓄银行、泰国中小企业发展银行、泰国进出口银行和泰国伊斯兰银行的受害者客户债务。
2.发放紧急贷款用于恢复民众生活以及维修建筑;
3.降低利率、延长还款期限、重组、延长手续费还款期限等措施
4.启用信贷担保项目,以帮助受影响的中小企业。
5.至于因受灾而亡或残疾的债务者、灾害导致房屋全毁的债务者,可以联系地区上的专业金融机构了解情况,让其帮助偿还债务。 文章来源:诗董橡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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